[2019-11-11 16:33:00]
一、办事依据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交易中心办理进场登记及其交易事项。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对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的合法性负责。
二、申请条件
符合芜湖市财政局财采〔2018〕147号文件要求(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意见)的工程、采购、服务类项目。
三、办理材料(提供电子件各1份)
1.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建设工程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立项批文、规划许可(如有)、用地许可施工图纸及图审合格书(如有)。其中非公开招标方式须提供批准材料。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招标采购需求及清单。其中采购进口产品须市财政批文、信息化项目须提供市信息办审核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须提供批准材料。
四、办理机构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
五、服务对象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六、办理流程
1.产生代理:招标(采购)人在系统平台通过抽取或者竞价等方式产生代理机构;
2.提交申请:招标(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平台中提交电子资料申请项目登记;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项目,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申报采购预算的,在市财政任务书终审后,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向中心申请。
(2)各区属单位项目,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由区招标办审核通过后,向中心申请。
(3)各县属单位项目进入市中心平台交易的,在系统中提交申请材料,由县发改委(县公管局)审核通过后,向中心申请。
(4)其他单位项目,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档,向中心申请。
3.材料查验:交易中心项目登记岗位工作人员查验材料完备性;
4.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后,项目登记完成。代理机构可以继续后续项目流程。
七、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十、联系电话
项目登记联系电话:0553-3121940(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障部)
十一、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3-3121232
十二、办理形式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