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2 15:10:00]
一、办事依据 《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第十四条: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应当持项目批复文件、委托协议、交易公告、要约邀请文件、技术资料等,在交易中心办理进场登记及其交易事项。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对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的合法性负责。 二、申请条件 符合芜湖市财政局财采〔2018〕147号文件要求(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实施意见)的工程、采购、服务类项目。 三、办理材料(提供电子件各1份) 1.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协议、建设工程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立项批文、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图纸及图审合格书(如有)。其中非公开招标方式需提供批准材料。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委托函、资金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协议、采购货物技术参数(或服务招标需求及清单)。其中采购进口产品需县财政部门批文,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需提供批准材料。 四、办理机构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为县分中心 五、服务对象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六、办理流程 1.招标(采购)人在系统平台通过抽取或者竞价等方式抽取代理机构; 2. 招标(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平台中提交资料进行项目注册 3.县公管局审查备案
; 4.市交易中心无为县分中心查验资料完备性。 七、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八、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十、联系电话 委托受理电话:0553-2521565 十一、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553-2521583 十二、办理形式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