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芜湖县湾沚镇昭义圩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检测二次(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2019-03-14]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县湾沚镇昭义圩排涝站更新改造工程检测二次(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WH12CG2019HW3788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8日
采购日期:2019年03月14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枫路55号
成交金额:10792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蔚有华、陈宝平、李春霞
采购人名称:芜湖县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县湾沚镇芜湖南路延伸段
联系人:谈工
联系方式:13965162308
采购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项目负责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7756542890
收费标准: 芜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3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3月14日至2019年03月15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县八达政和苑,联系电话:1775654289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