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数字农业信息中心建设工程
信息来源:繁昌区
信息时间:2023-05-10 16:03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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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6小时3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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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4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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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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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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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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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05-10 15: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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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6小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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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息公示比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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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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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5-10 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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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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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繁昌区数字农业信息中心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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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0GC2023FJ9616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301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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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繁昌区数字农业信息中心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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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0GC2023FJ96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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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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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强主任13855315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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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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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许丽丽 1735532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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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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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09日 09: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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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赭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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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33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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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雅娟(项目负责人)、徐方广(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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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22211621、20023300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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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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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个日历天,其中现场所有勘察、测绘(勘探)及设计周期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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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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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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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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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典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新中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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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33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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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项梅(项目负责人)、柏丽(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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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25497、193302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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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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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个日历天,其中现场所有勘察、测绘(勘探)及设计周期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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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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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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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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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汇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同创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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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329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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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胡小俊(项目负责人)、郑昶(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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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92015235、20213400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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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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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90个日历天,其中现场所有勘察、测绘(勘探)及设计周期1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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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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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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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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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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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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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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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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