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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造船厂智造车间项目-不锈钢/铝合金智能制造车间

信息来源:三山区

信息时间:2024-01-23 14:00

阅读次数:

名称

芜湖造船厂智造车间项目-不锈钢/铝合金智能制造车间 

项目编号

 WH16GC2023FJ2274

标段名称

芜湖造船厂智造车间项目-不锈钢/铝合金智能制造车间

标段编号

 WH16GC2023FJ2274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曾子奕  1390963998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武夷山路1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金锋  177752866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0119日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74931150.45

项目负责人

陈小航

证书编号: 1452020202100334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业绩:①新余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EPC 项目;②广西高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整体搬迁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③鹿寨县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33#~37#厂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公示

 广西高林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整体搬迁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工程总承包:广西优质工程奖(真武阁杯);技术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综合实验楼新能源实验室工程:广西优质工程奖(真武阁杯)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74481494.46

项目负责人

 杨玉清

证书编号:1132023202301077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加分业绩:①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1号池窑拉丝联合厂房施工②年产5万吨奶粉生产线项目奶粉加工车间;③宝鼎建材产业园项目--综合生产车间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公示

①年产5万吨奶粉生产线项目奶粉加工车间:2022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②隆化县商贸综合体二期11#、12#住宅楼:2021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

定标备选单位

单位名称

 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74111034.28

项目负责人

 王宇驰

证书编号:1422019202001476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 (一期);②鲁华龙心中药智能制造项目(一期)(综合楼、倒班宿舍及餐厅、库房、药材库、前处理提取车间和综合制刹车间);③国药乐仁堂物流中心医药物流三期项目工程施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公示

①乌海市超高压供电局生产指挥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调度楼:2022年度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②涡阳县第二中学新区工程:2022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值:73894550.27元。

以上三家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变更原因

现补充样本值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开盛津城建设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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