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项目(芜湖梦溪科创数字产业集群项目)泛光工程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4-08-13 16:37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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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1小时4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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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9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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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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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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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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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4-08-13 16: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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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1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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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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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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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8-13 16: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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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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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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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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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8-13 16: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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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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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项目(芜湖梦溪科创数字产业集群项目)泛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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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10SZ24SG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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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梦溪科创走廊一期项目(芜湖梦溪科创数字产业集群项目)泛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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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10SZ24SG2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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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宜创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2 座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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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万工 0553-288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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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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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檀俊芳 19955350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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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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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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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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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9160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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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纪春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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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162018247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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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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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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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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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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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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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江苏赛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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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915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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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正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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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1322019202007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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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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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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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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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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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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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扬州兴龙电器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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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919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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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赵迎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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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1322019202003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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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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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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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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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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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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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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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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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样本值单位:除江苏文正工程有限公司、中合智能江苏有限公司、北京五色国际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滨和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新光电饰业有限公司、浙江巨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普罗斯科技有限公司、鸿之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的所有单位 2、M值:27.13% 3、基准价:9172783.3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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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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