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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新港镇联圩渠水环境巩固提升综合治理项目

信息来源:繁昌区

信息时间:2024-09-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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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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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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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25 08: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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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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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2024-09-25 08:49:5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 服务平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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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9-25 09:14:04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5分

项目名称

繁昌区新港镇联圩渠水环境巩固提升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

WH120SL24SG3026(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40415号)

标段名称

繁昌区新港镇联圩渠水环境巩固提升综合治理项目

标段编号

WH120SL24SG3026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繁昌区新港镇解放路67号

联系人及电话

 谢建飞  1361553877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国光万豪广场a座

联系人及电话

甘金祥   181303988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0924  09:15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绩溪县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5611378.62

项目负责人

杜飞涛

证书编号:皖234182137055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安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5611858.8

项目负责人

王兴东

证书编号:皖234171711487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中马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5611943.11

项目负责人

郭宗民

证书编号:皖234131560760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12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安徽美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承诺书招标人名称填写错误,处理意见:否决投标
2、江苏三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宸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处理意见:否决投标
3、安徽嘉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处理意见:否决投标
4、安徽宸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三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处理意见:否决投标
5、六安市淠史杭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处理意见:否决投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合肥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善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基准价:5411864.86元
抽取的系数: K=0.2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安景泰).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xlsx

候选人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绩溪县长安).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中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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