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村垃圾中转站原址改扩建EPC项目
信息来源:镜湖区
信息时间:2024-11-15 15:27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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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2小时1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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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1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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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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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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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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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4-11-15 14: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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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2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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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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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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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1-15 14: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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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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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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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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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1-15 14: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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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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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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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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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1-15 14: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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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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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方村垃圾中转站原址改扩建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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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20FJ24EP3209 (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406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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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方村垃圾中转站原址改扩建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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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20FJ24EP3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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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
地址 |
芜湖市棠梅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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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孙工 0553-3877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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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18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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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仇恒欢 1885555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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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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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9: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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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殷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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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7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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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潘佳(设计负责人:张成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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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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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皖234212178518(202001001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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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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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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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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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新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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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芜湖京师职业学校教学综合体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奖(鸠兹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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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元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新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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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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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吴柄权(设计负责人:王云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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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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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贵1452017201809734(2021520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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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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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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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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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太湖县潘氏宗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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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前海人寿南宁医院项目:“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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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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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7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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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赵雷(设计负责人:华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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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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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苏232212132122(20201105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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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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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 采购:合格 施工: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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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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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宜春市袁山学校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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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奖项 |
团山路西段城市化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2022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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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聚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作出的书面说明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的,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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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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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基准价:7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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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的,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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