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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马桥站工程

信息来源:无为市

信息时间:2024-11-15 16:20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无为市马桥站工程 

项目编号

WH810SL24SG3177 (任务书编号:FS34022520241237号)

标段名称

无为市马桥站工程 

标段编号

WH810SL24SG3177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水务局 

地址

无为市金塔西路136号 

联系人及电话

史巍
 1885530963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环宇国际西楼二层 

联系人及电话

张芳芳、周厚义
13866998363、1820553179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19948429.64 

项目负责人

薛丹阳(技术负责人:王杨)

证书编号:234131446807(FG10102)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水利工程师证) 

工期(天)

54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永兴站更新改造项目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永兴站更新改造项目;

加分业绩: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永兴站更新改造项目;汤河及上游整治官庄站、王圩站工程(土建部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工期(天)

质量承诺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

工期(天)

质量承诺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江苏晓宇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2、河南禹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泵站总装机功率 700kW及以上评审信息

3、江西省营涵水利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之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泵站总装机功率 700kW及以上评审信息;

4、黑龙江省峰辉路桥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5、福建铭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6、盐城市丰盈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7、山西中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8、唐山燕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9、西藏中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10、宏胜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11、辽宁盛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之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K值:0.3;

2、抽取计算方法为方法二

3、样本值单位:无为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基准价:19712191.96

5、变更原因:本项目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巢湖市水利建设有限公司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无为市水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招标人递交了弃标函。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无无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无无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 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巢湖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pdf

候选人变更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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