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漳河右岸麒麟段水毁修复及防汛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4-11-21 15:20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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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16小时2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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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59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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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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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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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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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4-11-21 14: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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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16小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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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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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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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1-21 14: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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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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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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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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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1-21 15: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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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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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陵县漳河右岸麒麟段水毁修复及防汛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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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30SZ24SJ3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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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陵县漳河右岸麒麟段水毁修复及防汛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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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30SZ24SJ32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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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地址 |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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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杜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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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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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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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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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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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水利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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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103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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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杨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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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G330025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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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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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后续服务结束(其中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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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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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嵊州市三江街道污水零直排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 会稽南路一期建设工程(二环南路-越剑路)项目设计; 山川路北拓南延工程(北拓部分)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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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孝义市城区道路排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设计; 2022年鹿城区排水管网整治项目(西片区)设计及排查; 泰顺县飞云湖库区城乡给排水设施提升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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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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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102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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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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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4100280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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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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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后续服务结束(其中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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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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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杨高南路(高科西路~外环立交)改建工程2标; 杨高南路(高科西路~外环立交)改建工程3标; 金海路(杨高中路-华东路东侧)改建工程1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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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乐高大道建设项目; 遂宁市船山区凯旋路道路(含南津北路老城区段)及管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重庆市璧山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拓展区道路项目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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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行业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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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费率(%) |
1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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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樊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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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20220043szb000052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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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给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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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后续服务结束(其中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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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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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蒲城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项目; 宝鸡市高新区科技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兴平市工业园区综合管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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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蒲城县城区雨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项目; 宝鸡市高新区科技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兴平市工业园区综合管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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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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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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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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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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