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鸠江区汤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信息来源:鸠江区
信息时间:2024-12-20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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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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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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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9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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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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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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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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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4-12-20 15: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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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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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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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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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2-20 1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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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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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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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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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12-20 16: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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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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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鸠江区汤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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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70NT24SG3333(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407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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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2023年鸠江区汤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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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70NT24SG333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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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汤沟社区新街汤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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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季曙春1396635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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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2号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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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媛媛13855389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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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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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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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青岛天润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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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5425451.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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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滕金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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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鲁2372006202396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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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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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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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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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临泉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5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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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临泉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5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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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双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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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5425705.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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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中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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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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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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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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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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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2022年凤阳县殷涧镇白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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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2022年凤阳县殷涧镇白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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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福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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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15426120.3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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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彭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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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91908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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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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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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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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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凤阳县乡村振兴一期项目-2022年凤阳县刘府镇苍张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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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2022年固镇县湖沟镇姚集村等2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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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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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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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K=0.76 2、样本值单位:河南庆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春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蚁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盛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新海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基准价:14827075.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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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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