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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湾沚区
信息时间:2021-09-27 11:04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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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WJ202101-1 |
花桥镇黄池村杨黄路以西 |
1775.1 |
商业 |
≥1.0, ≤1.3 |
≤45% |
40 |
70.12(设保留价) |
1 |
14 |
|
WJ202101-2 |
花桥镇绿色包装园内 |
3339 |
工业 |
≥1.2 |
≥40% |
50 |
89.15(设保留价) |
1 |
18 |
|
WJ202101-3 |
陶辛镇沙墩村高村村民组 |
4687 |
商业 |
≥1.0, ≤1.6 |
≤40% |
40 |
221.23(设保留价) |
1 |
45 |
|
WJ202101-4 |
陶辛镇沙墩村高村村民组 |
5318 |
商业 |
≥1.0, ≤1.6 |
≤40% |
40 |
251.01(设保留价) |
1 |
51 |
|
WJ202101-5 |
六郎镇殷港小镇,G329国道以东 |
3928.1 |
商业 |
≥1.0, ≤1.5 |
≤35% |
40 |
205.05(设保留价) |
1 |
41 |
|
WJ202101-6 |
红杨镇万村村,红杨山水库以南,洋滩河以北 |
36936.55 |
商业 |
≥1.0, ≤1.2 |
≤35% |
40 |
1688.0(设保留价) |
1 |
338 |
|
WJ202101-7 |
陶辛镇芦中村湾老路居民区以东,水田以西,坑塘以南 |
14189.7 |
商业 |
≥1.0, ≤1.3 |
≤40% |
40 |
502.40((含房产110.76万元,设保留价)) |
1 |
101 |
|
-
具体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一)土地开发程度:
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净地”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有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三)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其中WJ202101-7地块内保留建筑予以保留,同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项目建成后全部自持,不允许分割出让。
(四)出让方地块均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有关事宜
(一)竞买人资格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二)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自然资源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 月25日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自然资源利用股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16时。
(五)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将在2021年10月25 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自然资源利用股;挂牌时间为2021年 10 月18日 8 时至2021年10 月27 日16时。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成交价不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三)建设工期: 所有地块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四)竞买约定
1. 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书面提出。
2. 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与契税相当的(成交价款的3%)增值收益调节金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六)合同签订: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各出让地块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芜湖市湾沚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单位:芜湖市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 户 行:浦发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80080155260000042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
帐 号:34001676008053009135
开 户 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20000252948210300000026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芜湖县支行
帐 号:20334022100100000248231
联系地址:湾沚区湾沚镇湾石路北侧
联系电话:0553-8828609
联 系 人: 潘先生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沚分局
2021年 9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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