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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4〕第4号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4-10-10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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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4〕第4

 

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许镇镇幸福路西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用地性质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开发

期限

(年)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物高度控制(米)

许镇镇幸福路西侧地块

位于许镇镇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东至幸福路,南、北、西至新中湖

8545.62

居住用地

≤1.2

40%

≥30%

27

70

2321.42

464.29

2

具体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不得以挂靠方式参与竞买。

竞买人在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中有失信行为及失信惩戒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以及出让文件,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竞买申请

(一)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申请人可于20241010日至20241029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资料进行报名。

(三)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局将在202410291630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20241030日上午10:00

若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申请人达不到三家则转为挂牌出让,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有底价挂牌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定于2024102916:00202411716:00202411616:00前,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2411616:30之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按照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净地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竞买申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增价幅度:10万元人民币或1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5.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人竞买保证金464.29万元在土地成交后转作土地出让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地块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现场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6.付款方式:《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支付至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6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7.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建设条件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置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芜湖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芜市建函〔2021147号)要求为住宅工程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出让须知、《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3-6820960

代办服务电话:0553-6834436

CA办理咨询电话:0553-2395701

 

附件:1.规划设计条件

2.致企业家朋友们的一封信

3.国土竞价系统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10

附件3国土竞价系统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

附件1规划设计条件.doc

附件2致企业家朋友们的一封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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