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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出租公告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2023-11-27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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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钱桥股份经济合作社)拟公开出租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现委托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7、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标的编号: N0168FCZZ230283

(二)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1、坐落:位于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鸠兹创业街与大曙路交汇处,鸠兹家苑和园西侧。

2、总建筑面积:约2,759.80㎡,

3、总层数:3层,出租标的位于第1-2层。

4、结构:框架结构。

5、现状:租赁中

6、其他情况:水电设施齐全,已装修。

(三)经营业态:

农贸市场及相关配套商业经营。

租赁用途应符合便民服务要求,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租赁期限:5,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日期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特别提示:

1、对意向竞租方是否要求设立新公司的情形

1)意向竞租方无须设立新公司的情形

如意向竞租方为芜湖市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竞租成功后即成为承租方,无须成立新公司

2)意向竞租方须设立新公司的情形

意向竞租方不满足上述“意向竞租方无须设立新公司的情形”的,竞租成功后,应在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在芜湖市境内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简称“新公司”),且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对外转让新公司股权;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盖章,新公司承继《房屋租赁合同》中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新公司为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为承租方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3、在租赁期限内,前三个合同年度不得调整摊位费,后两个合同年度如需上涨摊位费,应向出租方和出租方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在经过出租方和出租方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涨幅不得超过第一个合同年度摊位费的5%

三、资产评估情况

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钱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2、评估机构:安徽新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3710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皖新评报字(2023)第328号)

5、评估对象: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年租金市场价值

6、评估结果:被评估对象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柒佰陆拾肆元整(¥496,764.00

四、出租方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钱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5年期租金底价:人民币250.00万元。

1)意向竞租方报价要求:意向竞租方的租金报价应大于等于人民币25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重要提示:本项目采取综合评议交易方式,在综合评议中,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5年期租金报价的基准值上限为人民币350万元,即如意向竞租方对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5年期租金报价大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在综合评议中“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5年期租金报价”的评分仍以人民币350万元计算得分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由承租方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要求:

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一次性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与标的出租的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且承租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承租方若存在上述情况,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出租标的,已全面了解并知悉出租标的水、电、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租赁等情况,且无异议,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自行承担各项经济、法律风险。

3意向竞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为租赁中”的情况已完全知悉并遵照执行,对可能存在的移交或延迟移交问题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或单方终止双方已签订的合同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本公告中“(五)特别提示:对意向竞租方是否要求设立新公司的情形”的全部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取得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如为原承租竞得,视同办理移交手续;如为非原承租方竞的,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工作,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因本次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本次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6)意向竞租方承诺: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楼西门货运电梯由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委托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对该客运电梯进行维修、维保,相关维修、维保、年检记录应报送至出租方备案,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保证该货运电梯完好使用状态。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建筑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价款。

8)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提交的标准化菜市场运营管理方案优于《芜湖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2022 修订)》(见附件一,下同)中涉及的相关标准部分,则须按照优于标准的部分对出租标的进行运营管理;如提交的标准化菜市场运营管理方案不及《芜湖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2022 修订)》中涉及的相关标准部分(具体由出租方判定),则必须按照《芜湖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2022 修订)》中涉及的相关标准对出租标的进行运营管理,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改造墙体等必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营业前,承租方须办理完成消防、环评等相关验收手续,且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针对出租标的的任何装修、改造、相关配套业态报批、行业审查审批时间,均不涉及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租金交付时点的履行及租金缴纳,也不要求出租方给予任何免租及时间延长。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不得整体对外转租、转包出租标的,如承租方对农贸市场内相关摊位或相关配套业态区域进行分租,分租期限的截止日不得超过《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的截止日,租金收取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且必须将分租协议报送至出租方备案。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外招租的摊位费租金不得超过出租方主管部门制定的指导价,同时,应设置不小于农贸市场一层经营面积10%的自由贸易区方便周边农户交易(直销);承租方须优先安置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原有经营户,且第一年摊位费租金不得高于经营户上一轮的原摊位费租金;承租方须保证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内售卖菜品的价格不高于同期芜湖城调队调查价格,其中蔬菜参考净菜标准出售。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前三个合同年度不得调整摊位费,后两个合同年度如需上涨摊位,应向出租方和出租方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在经过出租方和出租方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涨幅不得超过第一个合同年度摊位费的5%

14)意向竞租方承诺:不得利用出租标的存放危险物品,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维护、维修;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安全使用电梯、水、电等,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并按时交纳水、电、物业(如有)等与出租标的使用有关的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及出租方主管部门,依法协同消防、卫生、市监、公安、税务、物价、城管、农业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当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出租方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等工作开展检查。

18)意向竞租方承诺:租赁期限内,出租方每年年末进行一次农贸市场管理综合考核,如承租方未能达到考核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9)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应保持出租标的相关装修、设施和设备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状态,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义务而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0)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因承租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出租方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相应的违约责任,且不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约定的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22)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2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均应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2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租金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

25)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对于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只开具财务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代开发票,代开发票产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6)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内容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租方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竞租方应具有与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相关的经营范围;

3、意向竞租方的报价应为有效报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20231127日至2023128日。

(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20231127日至2023128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意向竞租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公告期间,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并已按相关要求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公告期结束,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2)如非出租方或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出现以下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支付出租方的违约金;并有权取消该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按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未按《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履约并且《房屋租赁合同》中有该违约约定的。

3)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或(2)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对于没有产生承租价款的,标的底价视为标的承租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交易中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导致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承租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之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或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在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次日起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6)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本项目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7)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竞租方未竞得本标的且不存在以上(1)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行为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报名地点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报名手续

1、报名时须购买报名资料(《项目文件》),每套报名资料700元,不论成交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2、有效接收报名文件的前提:递交报名文件前,意向竞租方应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要求签订《竞租委托协议》、《竞租申请书》、《竞租登记表》,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将有权拒绝接收意向竞租方递交的报名文件。

3、递交报名文件意向竞租方须于202312816时30分前(如公告期延长,则办理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出租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在工作时间内(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将报名文件在密封的状态下送达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4、报名文件的送达地址: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报名大厅。

5、意向竞租方已按要求在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递交报名文件、办理完毕相关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将向意向竞租方出具《竞租申请受理单》。

6、意向竞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及内容要求、封装、报送的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文件》。

)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议

)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租方时,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租方的运营管理方案、管理业绩经验进行综合评议并评分。

如合格意向竞租方经综合评议,同时符合运营管理方案得分高于18分(含18分)、管理业绩经验得分高于12分(含12分),则该合格意向竞租方直接确定为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并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该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合格意向竞租方经综合评议,未能同时符合运营管理方案得分高于18分(含18分)、管理业绩经验得分高于12分(含12分)等要求,则取消该合格意向竞租方竞租资格,本项目交易不成功。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租方,则采用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交易。

1)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竞租方的运营管理方案、管理业绩经验、租金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评分。

2)意向竞租方综合评议得分排序。

参与综合评议得分排序的意向竞租方,其综合评议结果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运营管理方案得分高于18分(含18分);

管理业绩经验得分高于12分(含12分);

综合评议结果未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竞租方不得参与综合评议得分排序,并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竞租资格。

综合评议得分排序第一的意向竞租方为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当最高得分相同时,按以下方式排序:a.报价最高的意向竞租方排序靠前;b.以较早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竞租方为排序在先者;c.如仍不能确定最终竞得者,由评委抽签决定。

3)竞租成功的意向竞租方应于综合评议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如所有合格意向竞租方均不符合上述(2)的综合评议得分排序条件的,则本项目交易不成功。

)交易时间

由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人:经理

联系电话:0553-3117528

  真:0553-3117971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渡春路1号(芜湖市人大原办公楼)

芜湖市鸠江区鸠兹家苑农贸市场一、二层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网站(www.ahcjnjs.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附件:芜湖市菜市场建设与管理导则2022修订

 

 

 



             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钱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20
231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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