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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港裕溪口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3-12-11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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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港裕溪口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芜湖港裕溪口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WH22CG2023FW2098

标段名称

芜湖港裕溪口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趸船建造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WH22CG2023FW2098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港口集团芜湖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长江中路港一路16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吴女士  0553-584060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邓阿保、江荟洁
18130374117、1595535332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池州市中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244575.00元

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

被授权人

张开放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130 日历日完成,其中 110 日历日完成厂内建造。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90m 趸船

品牌:池州中海

规格型号:90x18x2.8 米(最大船长 97.2 米,A、B 级航区)

数量:1艘

单价:8244575.00元/艘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铜陵瀚航物流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133米,2020.10.22;
2.船舶建造合同,126.9米,2021.01.01;
3.安徽合盛海运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146.8米,2021.08.26;
4.五河县淮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船舶建造合同,115米,2019.08.26;
5.船舶来料加工合同,115米,2019.09.26;
6.安徽捍华航运有限公司船舶建造合同,130.6米,2019.01.26;
7.怀远畅行航运有限公司船舶交易合同书,133米,2020.07.01;
8.安徽国海海运有限公司船舶来料加工合同,139.8米,2019.03.12。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市皖南造船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船舶基地洋灯浃口

地址

8305280.00元

被授权人

陆青松

供货期

130日历日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90m 趸船

品牌:芜湖市皖南造船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90m×18m

数量:1艘

单价:8305280.00元/艘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 安徽省景辰海运有限公司造船合同书,110m,2021.12.01;
2.福建岚吉海船务有限责任公司造船合同书,119.8米,2020.9.1;
3.造船合同书,126.8米,2019.4.13;
4.造船合同书,126米,2019.9.28;
5.造船合同书,126米,2019.10.10;
6.造船合同书,132.8米,2020.10.15;
7.造船合同书,135米,2022.7.26;
8.安徽省君舟航运有限公司造船合同书,139.8米,2022.3.8。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池州市中远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船舶基地

地址

8354345.00元

被授权人

关海东

供货期

140 日历日(合同签订之日起140日历日完成,其中120

日历天内完成厂内制造)。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90m 趸船

品牌:中远

规格型号:总长x型宽x型深(米):90x18x2.8最大船长:97.2米,航区:A、B 级(包含跳板)

数量:1艘

单价:8354345.00元/艘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秦皇岛海畅船用燃料有限公司93米加油船建造项目,93米,2020.10.11。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徽省港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577503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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