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湖高压电网改建工程(线路部分)跟踪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时间:2024-04-09 11:05
阅读次数:次
项目名称 |
三湖高压电网改建工程(线路部分)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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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1CG2024FW2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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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三湖高压电网改建工程(线路部分)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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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1CG2024FW29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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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2#楼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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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姚池 13909635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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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延伸段弋江综合楼A幢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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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陶林沛 18196517637、段玉玲15255334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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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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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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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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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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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丁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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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建[造]14153100014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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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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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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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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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变电所出线柜及出线电缆改造工程;2、华大半导体园区供电增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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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变电所出线柜及出线电缆改造工程;2、华大半导体园区供电增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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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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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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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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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建[造]14213400003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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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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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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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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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地矿大厦A座四层设计施工一体化造价咨询2、安徽省文物总店技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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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1、地矿大厦A座四层设计施工一体化造价咨询2、安徽省文物总店技防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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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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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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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胡寿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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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建[造]14173300007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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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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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最终竣工结算审计工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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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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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南陵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跟踪审计;2、上塘古运河风景区夜游项目演艺及配套设施采购跟踪审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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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1、上塘古运河风景区夜游项目演艺及配套设施采购跟踪审计服务;2、南湖大道沿线夜景亮化提升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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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安徽乾瑞工程监理有限责任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人要求”5.1条“监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为标有“*”条款的实质性要求。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监理人员配备中所提供的注册造价师专业不符合“招标人要求”5.1条“监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中的专业要求(要求专业为安装工程),投标文件中所提供造价师专业为土木建筑专业,不满足标有“*”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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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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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5.例外情况:5.1当出现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按下列顺序排序:“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仍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依然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根据评标系统自带的序号作为投标单位编号,评标委员会进行两次抽取。 一、评委会对1、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随机抽取。排定首选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评委会对3、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随机抽取。排定第三中标候选人。 根据第一次抽取结果,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为首选中标候选人,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根据第二次抽取结果,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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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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