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打印机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其他
信息时间:2024-04-24 18:05
阅读次数:次
项目名称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打印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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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YZ(202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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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打印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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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YZ(2024)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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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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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赤铸山东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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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刘老师 0553-267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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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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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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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朱金华 1801073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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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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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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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波普达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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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黑白打印机(单面)报价 |
黑白打印机(双面)报价 |
A4彩色打印机报价 |
A4黑白一体机报价 |
A3复印机报价 |
A3+企业级墨仓阵列式复合机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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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元/张 |
0.03元/张 |
0.35元/张 |
0.03元/张 |
0.04元/张 |
1800元/月/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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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张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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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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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打印机租赁 服务范围:医院正使用的所有打印复印等硬件设备(含黑白打印机、彩色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条码打印机、传真机等) 的技术维护及技术支持:计算机相关零配件的安装等;文印设备的更新、优化,提供文印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的硒鼓、墨盒、色带及零配件等;协助处理网络设备连接不稳定问题等。 服务要求:在现有设备范围内,服务商对医院文印设备布局、型号进行定期的维护管理和配置优化,对医院计算机硬件配置、软件定期维护以及优化更新,确保医院整个信息系统运转的高效、稳定和安全,减少和避免系统性能瓶颈,杜绝信息安全事故,并且能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供信息化管理服务的合理化建议和方案。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医院使用要求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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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打印机外包服务合同; 2、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打印机租赁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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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网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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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黑白打印机(单面)报价 |
黑白打印机(双面)报价 |
A4彩色打印机报价 |
A4黑白一体机报价 |
A3复印机报价 |
A3+企业级墨仓阵列式复合机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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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元/张 |
0.033元/张 |
0.38元/张 |
0.033元/张 |
0.048元/张 |
1000元/月/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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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李光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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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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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打印机租赁 服务范围:医院正使用的所有打印复印等硬件设备(含黑白打印机、彩色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条码打印机、传真机等) 的技术维护及技术支持:计算机相关零配件的安装等;文印设备的更新、优化,提供文印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的硒鼓、墨盒、色带及零配件等;协助处理网络设备连接不稳定问题等。 服务要求:在现有设备范围内,服务商对医院文印设备布局、型号进行定期的维护管理和配置优化,对医院计算机硬件配置、软件定期维护以及优化更新,确保医院整个信息系统运转的高效、稳定和安全,减少和避免系统性能瓶颈,杜绝信息安全事故,并且能根据医院实际需求,提供信息化管理服务的合理化建议和方案。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医院使用要求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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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芜湖海螺医院打印机投放年度合同; 2、芜湖广济医院办公设备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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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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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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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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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267626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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