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其他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无为市高沟饮用水水源地-西河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防护栏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4-12-19 16:10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无为市高沟饮用水水源地-西河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防护栏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WH21CG2024FW4787

标段名称

无为市高沟饮用水水源地-西河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修复工程防护栏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

WH21CG2024FW4787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滨河南路84号

联系人及电话

戴海奇

0553-661618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龙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学府春天南门103-203门面房 

联系人及电话

俞跃

1825657562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福建康泰宏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01600

授权代理人

袁静

供货期

50个日历天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防护栏

品牌:康泰

规格型号:(1)材质:8#热镀锌铁丝网喷漆两遍;(2)颜色:绿色;(3)尺寸:网片高度1.6m,上下20×40mm厚度不小于2mm热镀锌,扁管封口,上下各留100mm;(4)网孔(mm):65×65,8#镀锌铁丝网(直径不小于4mm);(5)长×宽(mm):3000×1600;(6)喷漆厚度:不露铁丝;(7)立柱(mm):50×50(厚度不小于2.5mm)热镀锌方管,立柱高度不小于2000mm,立柱间距3000mm;(8)预埋基础(mm):500×300×300(9)连接方式:焊接或螺栓链接

数量:3300米

单价:152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开发区道路交通护栏采购更换项目

2、采购朝阳大街(七一路至北二环)交通护栏项目

3、分宜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昌山北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浙江汇氏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44500

授权代理人

涂汇溪

供货期

50个日历天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防护栏

品牌:创邑

规格型号:(1)材质:8#热镀锌铁丝网喷漆两遍;(2)颜色:绿色;(3)尺寸:网片高度1.6m,上下20×40mm厚度不小于2mm热镀锌,扁管封口,上下各留100mm;(4)网孔(mm):65×65,8#镀锌铁丝网(直径不小于4mm);(5)长×宽(mm):3000×1600;(6)喷漆厚度:不露铁丝;(7)立柱(mm):50×50(厚度不小于2.5mm)热镀锌方管,立柱高度不小于2000mm,立柱间距3000mm;(8)预埋基础(mm):500×300×300(9)连接方式:焊接或螺栓链接

数量:3300米

单价:165元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星耀中心防护栏采购项目

2、亚运三馆防护栏采购项目

3、康城建设防护栏采购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芜湖市申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报价要求的第3条*号键;

2、无为市凌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报价要求的第3条*号键。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