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帽子及手术衣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非政府资金
信息时间:2024-12-23 16:55
阅读次数:次
项目名称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帽子及手术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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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22CG2024FW5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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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帽子及手术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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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22CG2024FW501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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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赤铸山东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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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老师 0553-267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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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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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潘鹏 18119883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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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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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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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康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融汇科技产业园 3 号厂房 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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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26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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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朱子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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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
供货期≦3个日历日;具有24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可1小时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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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耳挂式) 品牌:豫博康 规格型号:医用外科口罩、平面挂耳式 数量:870000只 单价:0.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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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芜湖市四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合同;2、含山县中医医院政府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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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赫佰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方里镇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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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244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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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李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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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 |
3个日历日内;具有24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2小时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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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耳挂式) 品牌:瑞科 规格型号::医用外科口罩无菌平面型17.5cm×9.5cm耳挂式 数量:870000只 单价:0.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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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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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芜湖市聚顺商贸有限公司: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参数证明材料,投标无效。(一次性使用医用手术衣手术衣前身需设加强层,前胸加强层规格应不少于200mm×200mm。) 2、芜湖市沃潮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参数证明材料,投标无效。(一次性使用医用手术衣阻液体穿透和胀破强力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3、安徽昭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参数证明材料,投标无效。(一次性使用医用手术衣前身需设加强层,前胸加强层规格应不少于200mm×200mm。) 4、安徽合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参数证明材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未能证明“一次性使用医用手术衣*5、阻液体穿透......“符合YY/T 0506规定。) 5、安徽佳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质性参数证明材料,投标无效。(一次性使用医用手术衣*5、阻液体穿透和胀破强力和阻微生物穿透和微粒释放性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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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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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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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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