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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横岗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湾沚区

信息时间:2023-11-0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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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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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3 14: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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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12CG2023FW2103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横岗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九十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九十殿村村民委员会

成交金额:77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横岗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花桥横岗区域。

服务要求:农田单、双晚稻的秸秆进行回收并运离处理。

服务时间:30 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熊卓卓、汪凤英、徐德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金额:9302.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三)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成交单位业绩: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九十殿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九十殿村

联系方式:13827274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延伸段弋江综合楼A幢四楼

联系方式:17756542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

电话:17756542890 

十、附件

采购人及评委推荐名单确认表

采购人及评委推荐名单确认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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