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环境整治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湾沚区
信息时间:2023-11-10 16:08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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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1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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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44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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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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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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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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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11-10 14: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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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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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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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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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1-10 14: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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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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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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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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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1-10 16: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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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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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WH12CG2023FW2170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环境整治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
成交金额:715925.2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环境整治 施工范围:项目主要内容为垃圾外运、场地平整、特色景点、标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巧中、陶娟、巴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金额:8591.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三)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四)成交单位业绩: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陶辛镇芦中村
联系方式:13965162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15155397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谈晨晨
电话:15155397990
十、附件
1.采购人及评委推荐名单确认表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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