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机构项目档案未及时归档情况的通报(2026年第3期)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2026-03-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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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通报【2026】3号
各代理机构:
为保障项目档案完整合规、及时有效移交,根据《芜湖市招标采购进场交易项目电子档案管理规定》(公管〔2025〕34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未按时移交的项目进行通报。现对截至2026年3月13日项目档案移交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一、2026年未移交通报:
按照《规定》要求,各代理机构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项目停止招标、质疑投诉等情况处理完毕)之日起14日内,完成项目资料的及时移交。经统计,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芜湖市G205九华北路下穿淮南线安全提升工程》(编号:WH999GL25SG0883),未按时移交(见附件)。
二、处置措施
依据《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未按时移交项目档案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给予信用评价扣2分的处理,直至完成项目资料移交工作。
附件:2026年到期未移交档案项目明细表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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