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5 16:06:00]
各招标(采购)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疫情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安排
1.建立招标(采购)人QQ工作群(群号:463774159),及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动态、交易须知等相关信息;同步了解交易实施主体需求,及时答疑解惑,线上办理各项业务。
2. 3月20日前完成因疫情暂停交易的市县全部交易项目的开评标工作,3月23日起恢复新增项目开评标工作。
3.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疫情防控期间,交易平台采取全流程互联网交易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凡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供纸质标书、样品评审、现场答辩及演示等环节的项目不予安排交易。
二、招标(采购)人注意事项
1.为避免由于人员聚集造成的防疫风险,采用全流程互联网交易项目,招标(采购)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如遇特殊项目确需到达现场的,须按要求提供经单位盖章的承诺书(见附件)并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2.疫情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项目,原则上全部抽取本地评审专家。确需使用外地专家的,报市(市、县)公管局汇总报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如通过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其缺额部分,由招标(采购)人依法自行确定专家并报告监管部门、市公管局,通知交易中心。评标当天遇专家回避,先按规定补抽,若补抽无法满足需要,仍然由招标(采购)人依法自行确定专家并报告监管部门、市公管局,通知交易中心。若招标(采购)人不愿按此操作,中心可以根据其要求,将项目延期开评标。
3. 业主评委代表由专家专用通道进入评审区间,接受体温检测,评审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讨论。评审结束及时离场,减少逗留。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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