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8 16:17:00]
交易中心通报【2020】2号
各代理机构:
为保障项目档案完整合规、及时有效,市公管局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了全体代理机构关于项目档案移交工作的会议。会议要求各代理机构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公管〔2017〕194号)规定,对2018年起完成项目进行档案移交,由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周五通报,并按规定执行。
现对截止2020年6月5日项目档案移交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一、2020年后未移交通报:
1、根据要求,自2018年起各代理机构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4 天内,完成项目资料的及时移交。经统计共需移交662项,现已移交650项,尚有12项未移交(见附件1)
2、共4家未完成移交(见附件2)
二、处理决定:
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要求,自2020年6月8日起,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及管理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对未按时移交项目档案的合计4家代理机构暂停代理机构场地预约、信息发布业务,并给予相应扣分,直至完成应归档项目的移交归档工作。
附:附件
1、2020年后到期未移交档案的项目明细表
2、2020年后到期未移交档案的代理机构明细表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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