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6 16:29:00]
为全面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投标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力度,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环节,依法对招标人随意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设置超出招标项目本身规模和质量标准的业绩要求、技术商务条件及加分指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异议(质疑)和投诉。
提出异议(质疑)渠道
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
提出投诉渠道
1.市级项目投诉渠道: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2.南陵县项目投诉渠道: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南陵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 0553-6820140。
3.无为市项目投诉渠道: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无为市发改委(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联系人:吴工0553-2521569
4.湾沚区项目投诉渠道:投诉书面材料递交湾沚区发改委(公管局)公管股,联系人: 胡工,联系电话: 0553-8826501。
5.繁昌区项目投诉渠道: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繁昌区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0553-7853899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