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 16:38:00]
致各申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原公告内容附件2申报文件格式中第三项项目组人员配备注释的第(2)条中“若申报工程建设(水利)招标代理机构,另须提供至少1名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含)以上称职及水利水电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上登记的最新工作单位须与申报登记公司名称一致)”内容,现调整为“若申报工程建设(水利)招标代理机构,另须提供至少1名具有水利水电类工程师(含)以上称职或水利水电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上登记的最新工作单位须与申报登记公司名称一致)”。
本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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