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 10:28:00]
交易中心〔2020〕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采购类进场交易项目招标采购业务操作流程,提高招标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修订了《芜湖市采购类进场交易项目招标采购业务操作流程指引》,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芜湖市采购类进场交易项目招标采购业务操作流程指引
为规范采购类进场交易项目招标采购操作流程.明确职责和时限,提高效率,保障招标投标活动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流程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采购项目。
二、流程
1.项目准备
采购人按规定选取代理机构后,完成项目相关资料准备工作,如委托函(或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资金落实证明、委托代理协议、采购需求及清单等。
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对接后,根据项目情况,在系统中划分标包。
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提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认真审查并签章确认。
项目需要标前论证的,按《芜湖市政府招标采购项目标前论证制度》执行。
2.项目登记、审核(各1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中提交资料进行项目登记,符合容缺受理的,按容缺受理规定执行。
市本级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直接提交交易中心(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申报采购预算的,需在财政任务下达业务系统后),交易中心办理项目登记,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各区的采购项目,在系统中提交,由各区相关部门审核后,交易中心办理项目登记, 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各县的采购项目,在系统中提交,由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审核后,交易中心办理项目登记。
涉及区划调整的,按过渡期政策执行。
3.预约、安排开评标场地( 1个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发布公告前,向交易中心提出开、评标场地预约申请。交易中心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地管理办法》安排开评标场地。
以上2.3条可在交易中心实现一站式受理。
4.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在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法律规定时间,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同时发布。)
5.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答疑、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按相关规定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协助采购人针对疑问编写书面答疑、澄清。采购人也可以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编制修改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提交中心网站发布。
7.行政主管部门对采购文件(含答疑文件)进行在线监测(同步)
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对采购文件(含答疑文件)的内容进行在线监测。
8.供应商网上投标
供应商按相关规定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含现金、电子保函等形式),网上投标。
9.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采购人和供应商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开标成功的采购项目,准备进入评标。
开标不成功的采购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重新招标、变更招标方式或终止招标等程序。
10.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原则上不超过1人,并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在评标前3个工作日向项目监管部门在线提交经业主签章的专家抽取需求。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于评审前1个工作日查询项目是否满足开标条件,如满足开标条件则向交易中心提出专家抽取需求。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评标的其他准备工作。
11.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委员会对采购项目进行评审。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督评审。
采购人可以委派其他工作人员在直播室观摩评审过程,或衔接其他事项。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流标的项目,采购人可按相关规定重新采购、变更方式采购或终止采购。
原则上进入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在开标当日进行评标。
12.定标(5个工作日)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1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4.办理中标手续、发放中标通知书(原则上5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在交易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手续(含现金、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中生成中标通知书。
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中标人在线领取中标通知书。
15.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开标不成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起退付,提交交易中心审核。
评标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流标公示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起退付,提交交易中心审核。
非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起退付,提交交易中心审核。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生成后1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起退付,提交交易中心审核。
16.档案整理归集(14天内)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4天内,对招标项目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并将整理好的项目资料提交易中心归档。
17.商签合同、合同备案 (30日内)
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按规定将合同在中心网站上公示并归档。采购人应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8.退付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供应商按《芜湖市招标采购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到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及时退付履约保证金。
三、其他
1、本文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2、本文件自2020年12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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