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5 16:42:00]
无为市发改委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公告
因机构改革,原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撤销后账面留存的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现由我委接管。经梳理,2016年4月之前招标采购项目的保证金,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办理退付手续。请尽快持相关资料至我委办理核对、退还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汇款单、收据;履约保证金的退付,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汇款单、招标采购人同意退款证明、收据。
联系电话:无为市发改委人事财务股,0553-2538611。
无为市发改委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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