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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3-07-1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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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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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2 16: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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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南陵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项目编号

WH11GC2023FJ0462 

标段名称

南陵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项目 

标段编号

WH11GC2023FJ0462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文化旅游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紫云英人才产业园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工 1336555138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人及电话

王康、王瑶
18949500506、1865530847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2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黄山市安华联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田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设计:3.45%,施工:88.6%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张娜芳、黄蔡炯

证书编号:皖234161614789、20143302144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业绩:1.杭政储[2018]58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 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020年3月24日,金额 :2092.57万元 2.同乐蛋鸡二期银金山智能化养殖工厂EPCO项目 ,2023年1月11日,金额:1214.2万元。

奖项:1.杭政储出[2017]12号地块旅馆兼容公共交
通场站用房工程,2022年度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优
秀勘察设计优秀工程类,2022年7月
2.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12月
29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业绩:新安江山水画廊沿线村落风貌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歙县坑口乡汪观清红色旅游展示
馆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2022年3月28日
设计业绩:运河新城单元 CS1003-R22-11地块 18 班幼儿园、运河新城单元 CS1003-A33-24 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2年9月16日

奖项杭政储出[2017]12号地块旅馆兼容公共交通场站用房工程,2022年度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优秀工程类,2022年7月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梓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设计:3.50%,施工:92.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王俊、宋志荣

证书编号:皖234181906173、20081300654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伟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兴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设计:3.46 %,施工:88%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杨兵、张晓冬

证书编号:皖234182127961、20111103959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

工期(天)

15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黄山市祁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关于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的说明”未见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说明人)盖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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