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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城融合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南站科技园项目北标段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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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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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WH21GC2023FJ2014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0200099502886M-20231019-000924-9

一、项目名称: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城融合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南站科技园项目北标段

二、招标人 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概况:项目围绕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汇聚龙头企业总部、产业研发创新平台、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多种载体形式,打造多种功能配套于一体的科创园区 ;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项目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南昌路以北,天子港水系以南,济南路以西,天子港路以东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80500.26平方米,项目包含:6#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及校企联合研发中心(建筑面积:51657.22平方米);7#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871.03平方米);8#总部办公(建筑面积:4260.33平方米);9#总部办公(建筑面积:4260.33平方米);10#总部办公(建筑面积:4260.83平方米);11#总部办公(建筑面积:4260.83平方米);12#总部办公(建筑面积:4260.83平方米);13#研发办公(建筑面积:57087.22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6581.64平方米);连廊(基底 面积约为759.49平方米)等。 (包括项目内容范围、建设地点和规模等)。

1.1、设计范围:包含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新建区域的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设计(含 BIM 设计)和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专项技术评估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要求进行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批复中相应工程建安费用进行限价设计),并进行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建筑、结构、钢结构、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不含智能化及音响设备等)、暖通、人防、幕墙、园林景观、夜景亮化、室外附属配套、室外综合管线、交通设施、地下室及地上地面的标识标线、高低配电、电梯工程、燃气等所有工作,其中供电工程含供电外线部分。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幕墙设计等涉及本项目的有关专项设计及专项技术评估。招标人有权增加或减少设计内容,设计服务费用包含在中标价内。

1.2、施工范围: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设计范围内新建区域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各类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场地准备(包括建筑红线外进场临时道路和建筑红线内场地平整、填筑)、各建筑物的建筑、结构、钢结构、安装、综合管线(包括移动、电信、联通、铁塔等)、给排水、幕墙、暖通、空调及新风系统、热水系统、机房设备电梯、消防、亮化等专业、场外工程(包括围墙、道路、铺装、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给排水、雨水蓄水、照明、入口建筑、景观绿化等场外工程。)人防、交通设施、供电工程(其中供电工程含供电外线部分)等工程的施工以及相关的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场地恢复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绿化保洁和养护期的保洁养护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实际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

2.项目合同估算价: 121043.95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3.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是同时具备(1)和(2)和(3)资质的独立法人: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6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须含设计及施工)项目。

2)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注:(1)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标结果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涉及到分项单独竣工验收,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须含设计及施工)项目可以以累计至60000m2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4)联合体投标的,企业施工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企业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准。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在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在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注:(1)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设计业绩均需提供)、中标结果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涉及到分项单独竣工验收,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可以以累计至100000m2的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图纸审查合格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

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为准,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以联合体单位提供的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3 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  10  20 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3  11  09  09:4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芜湖高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高新区综合服务区A1楼 

联系人: 姚科长 

电话: 0553-482983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3号楼711室 

联系人: 叶晨、吴红梅 

联系电话: 15805535995、15155302353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 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计划-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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