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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大道(通江大道-楚江大道)道路项目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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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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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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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6 11: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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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44分

  • 招标人签章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12-06 11:48:1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 代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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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2023-12-06 11:49:4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12-06 13:49:37

    •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60分

  • 项目编号
    WH21GC2023SZ2208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40200099502886M-20231205-001115-4

一、项目名称:和谐大道(通江大道-楚江大道)道路项目

二、招标人: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和谐大道(通江大道-楚江大道)道路项目;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江北新区大龙湾片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1102.82,红线宽为6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为一标段,范围从米芾路至楚江大道;建设地点:江北新区大龙湾片区;建设规模:全长约1102.82,红线宽为60米

2.项目合同估算价:  133790356.31元  (最高投标限价)。

3.项目资金来源: 国企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0.9亿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此处类似业绩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

4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0.9亿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桥梁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所有的竣工验收日期均须在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之内,原件中标后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要求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5)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外, 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7)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 12  07 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 12  27   0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

联系人: 张工  

电话:13965146572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677号昌河大厦5层501-503室

联系人:  汪伟

电话: 17755344713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九、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告第八条中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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