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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阳垾湿地公园区块二续建项目

信息来源:鸠江区

信息时间:2025-04-1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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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WH070FJ25EP0183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40200099502886M-20250411-000188-0

一、项目编号:WH070FJ25EP0183

二、项目名称:大阳垾湿地公园区块二续建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建设规模:目前该项目地下及地上部分的主体框架基本完工,单体建筑面积约32800㎡,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招标范围:大阳垾湿地公园区块二续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结构加固、砌筑工程,装修工程、一次机电、门窗、幕墙及室外道排、景观绿化工程等 ;计划工期:7个月(21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70303248元 (投标报价以投标费率的形式报价)

4.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①或②或③具备其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2000㎡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额4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项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项时间为准、如竣工验收报告各个时间不同以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项目类型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所体现的内容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3)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4)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类型,合同中须明确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部分总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6)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2000㎡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额4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②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个合同中包含多个单项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项时间为准、如竣工验收报告各个时间不同以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项目类型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所体现的内容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定标备选单位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

③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④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等类型,合同中须明确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部分总建筑面积(或合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⑥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投标人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予以认可。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3家,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为牵头人身份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4)联合体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外, 还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联合体全体成员签署的就各成员间权利、义务、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协议,该工作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当联合体成员间发生纠纷时,该协议作为招标人或联合体处理纠纷的直接依据。(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6)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0415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60.167.105.5:20080/tpbidder/,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0508 9:15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0508 9:15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

①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334163

②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账号:6232811650000110431

③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芜湖分行金桥支行

账号:126301010400377840000002195

④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78248658562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鸠江北路77号芜湖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53-5865197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圣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罗兰小镇A6栋  

联系人: 刘倩

电话: 18855326079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0553-3121659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400-998-0000。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计划.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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