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建设工程>答疑变更

鸠江区北京中路宜邻中心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4-04-30 17:34

阅读次数: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 代理机构提交

    • 提交人: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04-30 17:32:39

    • 提交用时:

      2天0小时19分

  • 业主单位确认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4-30 17:34:2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1.项目名称:鸠江区北京中路宜邻中心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标段名称鸠江区北京中路宜邻中心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修改事项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各成员盖章外,其他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修改事项2:评分办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类似业绩评分标准备注中增加(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修改事项3:评分办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评分标准备注中增加(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

修改事项3:评分办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投标人奖项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4.招标人:芜湖宜邻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吉和街 28 2 201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万工

电话: 0553-2882107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3 3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惠惠

电话:1995535159319955350938

鸠江区北京中路宜邻中心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答疑澄清第2次20240430.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