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产业社区及业务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4-12-27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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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产业社区及业务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2.标段名称: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产业社区及业务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疑问1:我单位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
回复1: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派出均可。
(2)疑问2:招标公告中的“7.其他要求:(1)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①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本项目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微企业分包。”请问,关于此处的要求:如果我公司所组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为微型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该成员单位其合同份额占比已超过合同总金额的40%,那么是否已符合招标公告的该“7.其他要求”?是否不再需要另外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回复2: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微企业分包,但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疑问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近五年财务报告,由于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024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出具,请问,是否可以提供2019-2023年度即可。
回复3:可以。
(4)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并补充上传最新的图纸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相关资料。
(5)危大工程相关措施(如有)请投标人上传至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节点中,技术标为暗标评审。招标文件组成格式已做相应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01月13日09:15。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人:南陵县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工业集中区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尚工
电话:189495529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横山南路(华东大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D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唐秋红
电话:1835633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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