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建设工程>答疑变更

太平湖路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来源:其他

信息时间:2025-02-18 16:56

阅读次数:

1.项目名称:太平湖路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 

2.标段名称:太平湖路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公告中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修改为:

1.建设地点:芜湖经开区;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主要内容为新建道路支路,全长约2.82公里,宽度7米双向车道。招标范围:主要为道路两侧照明及绿化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束止(设计周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方案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报告同步完成)。

原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家。(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6)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原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4人员数量(8 分)修改为:

人员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业主要求 A 人数(含项目负责人)得 8 分,否则不得分。【本项目业主要求人数 A 为 7 人】

注:1、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6 人: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市政相关专业)2 人、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给水排水相关专业)1 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电气工程相关专业)1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1 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 人。

2、投标文件内须提供针对上述加分人员自开标之日上推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无社保证明材料的加分人员不得分。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施主任 

电话:187153147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则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D1-4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谢雅文 

电话:18164416466 

 

太平湖路南延(村道)工程勘察设计答疑澄清第1次20250218.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