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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许镇镇马元村功能性厂房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2-06-0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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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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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6 16: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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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信息公示比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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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2-06-06 17:01:0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

项目名称

南陵县许镇镇马元村功能性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WH11GC2022FJ5308 

标段名称

南陵县许镇镇马元村功能性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WH11GC2022FJ5308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陵县许镇镇 

联系人及电话

任良来
1595530154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

古阳阳
182255301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06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宝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3208490.06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徐璐璐 

证书编号: 234192162952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宇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3208492.53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朱景英 

证书编号:234151567328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鑫亮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3208493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杨卫成 

证书编号: 234132165775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9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腾英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徽建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A1:0.91 A2:0.83 K值:0.25 C值:1

随机抽取30家:

安徽吉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明鑫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德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科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沃尔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腾雄建设有限公司

合肥红树装饰有限公司

安徽水诚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奇威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壹加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户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天之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傲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植澍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峰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广佳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星屹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达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中洲建设有限公司

芜湖万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市鑫年建设有限公司

芜湖锐燊建设有限公司

芜湖金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和祥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鼎贝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天培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明昆建设有限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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