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许镇镇马元村功能性厂房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2-06-06 17:01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1分0秒
-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7分0秒
-
代理录入提交
-
提交人: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2-06-06 16:44:58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1分
-
-
县信息公示比对岗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2-06-06 17:01:0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
-
项目名称 |
南陵县许镇镇马元村功能性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WH11GC2022FJ5308 |
|
标段名称 |
南陵县许镇镇马元村功能性厂房二期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WH11GC2022FJ5308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南陵县许镇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任良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古阳阳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06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宝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208490.06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徐璐璐 |
|
证书编号: 皖234192162952 |
||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宇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208492.53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朱景英 |
|
证书编号:皖234151567328 |
||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鑫亮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3208493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杨卫成 |
|
证书编号: 皖234132165775 |
||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9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腾英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安徽建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A1:0.91 A2:0.83 K值:0.25 C值:1 随机抽取30家: 安徽吉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明鑫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德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科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沃尔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腾雄建设有限公司 合肥红树装饰有限公司 安徽水诚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奇威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壹加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户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天之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傲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植澍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峰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广佳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星屹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达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中洲建设有限公司 芜湖万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市鑫年建设有限公司 芜湖锐燊建设有限公司 芜湖金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广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芜湖和祥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鼎贝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天培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明昆建设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