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嘉汇城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3-05-12 14:57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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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3小时5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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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5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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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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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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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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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05-12 1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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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3小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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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息公示比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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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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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5-12 14: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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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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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陵县籍山镇嘉汇城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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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1GC2023FJ966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303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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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陵县籍山镇嘉汇城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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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1GC2023FJ96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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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惠民南路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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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劲松18055346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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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南陵县创E汇C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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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晨皓1539532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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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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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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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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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37734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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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卓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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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81901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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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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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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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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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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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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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黄山晟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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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377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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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洪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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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060802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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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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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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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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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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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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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森固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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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37734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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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居敬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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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16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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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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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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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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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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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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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户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安徽鼎贝建设有限公司:清单多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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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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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抽取的系数:A1值:87;A2值:70;K值:0.20;C值:-1 基准价:2429690.91元 参与基准值计算的30家投标单位:安徽臻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勇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龙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芜湖万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海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滨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宇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顺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荻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鑫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常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鑫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浩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仁都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骏诚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建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智德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锐燊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千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清水付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海发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培伟建设有限公司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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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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