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东城壹品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3-05-1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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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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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4小时2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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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2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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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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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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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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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05-12 1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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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4小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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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息公示比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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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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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5-12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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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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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陵县籍山镇东城壹品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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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1GC2023FJ966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303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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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南陵县籍山镇东城壹品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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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1GC2023FJ966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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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 |
地址 |
南陵县籍山镇惠民南路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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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陈劲松18055346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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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南陵县创E汇C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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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胡晨皓1539532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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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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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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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千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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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90388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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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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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42184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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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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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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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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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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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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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华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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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90389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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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曹月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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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51675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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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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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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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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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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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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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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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90389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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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孙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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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32189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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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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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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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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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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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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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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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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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抽取的系数:A1值:87;A2值:71;K值:0.20;C值:1 基准值:2966022.83元 参与基准值计算的30家投标单位:芜湖科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卓胜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隽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漫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勇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聚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金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国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丰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久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建磊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常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鑫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永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仁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建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县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征腾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腾雄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贵科建设有限公司、金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欣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海发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伟松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大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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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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