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行政集中办公楼宇2023年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信息来源:湾沚区
信息时间:2023-05-26 15:15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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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3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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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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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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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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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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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05-26 1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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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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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息公示比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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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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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5-26 15: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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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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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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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2GC2023FJ9761(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30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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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集中办公楼宇2023年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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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2GC2023FJ97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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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行政一号楼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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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周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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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能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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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葛景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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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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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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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江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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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62593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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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先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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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31456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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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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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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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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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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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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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精帅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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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62593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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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刘银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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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31565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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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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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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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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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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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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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汉青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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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62594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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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余国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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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51676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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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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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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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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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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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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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芜湖汉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政策承诺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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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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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A1值:85;A2值:70;K值:0.20;C值:0; 2、样本值单位:安徽臻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都宝建设有限公司、芜湖锐燊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成章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子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英肯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宇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鑫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杰翔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鼎贝建设有限公司、芜湖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楚风建设有限公司、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龙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明鑫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千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建中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繁昌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市国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荻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元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湾池建设有限公司、芜湖精帅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市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欣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永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玉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汇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基准价:643669.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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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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