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三环路以西片区红花山路(弋江路-中江大道)建设工程监理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2023-08-07 15:53

阅读次数: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 代理录入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3-08-07 15:07:57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5分

  • 代理录入提交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8-07 15:37:5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08-07 15:53:40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6分

项目名称

三环路以西片区红花山路(弋江路-中江大道)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WH01GC2023SZ0840(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0981号) 

标段名称

三环路以西片区红花山路(弋江路-中江大道)建设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WH01GC2023SZ084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3楼 

联系人及电话

高工0553-383356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柏庄财富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

王媛媛138553898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7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1.11%

项目总监

陶辉辉

证书编号:41020520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1.11%

项目总监

丁少玉

证书编号:34015379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1.11%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张圣和

证书编号:00460839

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工期(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相同、信用标得分相同、投标报价相同,分别为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4.4 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时,以信用标得分高的优先;信用标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随机抽取的程序:首先对总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随机抽取编号; 对编号的投标人随机抽取排序。

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的交易随机抽取系统随机抽取,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祥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芜湖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评标得分表内容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得分表.pdf

候选人公示.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