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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开区长春路、港支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时间: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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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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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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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节点:

      2023-12-13 09: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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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3-12-13 09:50:03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3分


项目名称

芜湖经开区长春路、港支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WH18GC2023SZ2160(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7220230269号)

标段名称

芜湖经开区长春路、港支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标段编号

WH18GC2023SZ216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0553-584899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

联系人及电话

张佑富
  188553676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1212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勤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费率(%

0.4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丁东潮

证书编号:00768596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建设周期约300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邦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费率(%

0.47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赵新中 

证书编号:00633426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建设周期约300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万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费率(%

0.56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魏晓东

证书编号:00783626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建设周期约300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保修期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安徽省正方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标中第四、第五项内容中出现非本工程项目名称,按无效标处理;2、安徽万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人员配备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基准价:0.44%

2、其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三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万博.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勤冉.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邦乐.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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