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创园项目规划设计
信息来源:繁昌区
信息时间:2024-06-14 10:08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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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58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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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36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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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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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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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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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4-06-14 09: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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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0小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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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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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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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4-06-14 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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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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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青创园项目规划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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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0GC2024FJ2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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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青创园项目规划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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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0GC2024FJ269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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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1号繁昌政务文化中心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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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0553-771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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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信亚云谷3号写字楼4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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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韩钧 18355313800、1822678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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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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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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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安徽星辰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测绘乙级资质(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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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8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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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何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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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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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20113400508,2019(934004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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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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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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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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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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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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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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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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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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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测绘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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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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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王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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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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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G3300027327、200233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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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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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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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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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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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无 |
|
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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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测绘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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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2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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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孙世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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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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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20063400344; 3421100611; GH20193406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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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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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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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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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
|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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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奖项 |
投标人:无 |
|
项目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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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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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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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项 |
1、参与基准价计算单位: 安徽星辰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基准价:2806666.67元 3、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字母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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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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