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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赭山春秋三期供配电工程(供配电施工标)

信息来源:省直单位

信息时间:2024-06-2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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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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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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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4 13: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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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6-24 13:46:44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6分

项目名称

芜湖赭山春秋三期供配电工程(供配电施工标) 

项目编号

WH23GC2024QT2706 

标段名称

芜湖赭山春秋三期供配电工程(供配电施工标) 

标段编号

WH23GC2024QT2706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星隆国际城A座10F 

联系人及电话

汪成
1539535786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院内17号楼3楼(整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华俊
18255100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维克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 ,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3854331.91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程红亮 

证书编号:234121306050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工期(天)

70 

质量承诺

一次性供电验收合格移交、正常送电完成(移交部 分以移交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签字接收为合格标准

,自管部分以移交物业签字接收)为合格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安庆碧桂园中梁东方印项目供电施工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安庆碧桂园中梁东方印项目供电施工工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皖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 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 ,承修类四 级,承试类四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3844609.91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夏鹏飞 

证书编号:234181905784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工期(天)

70 

质量承诺

一次性供电验收合格移交、正常送电完成(移交部 分以移交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签字接收为合格标准

,自管部分以移交物业签字接收)为合格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中建开元御湖EPC项目自管供配电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中建开元御湖EPC项目自管供配电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山东山河公路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投标报价(元)/费率(%)

3874659.73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黄继轩 

证书编号:2372012202253413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工期(天)

70 

质量承诺

一次性供电验收合格移交、正常送电完成(移交部 分以移交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签字接收为合格标准

,自管部分以移交物业签字接收)为合格标准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盛世华庭供配电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盛世华庭供配电工程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候选人公示.pdf

项目中标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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