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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昆晋产业园10KV外线建设工程

信息来源:鸠江区

信息时间:2024-07-2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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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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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5 1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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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5 15: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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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5 15: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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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5分

目名称

新建昆晋产业园10KV外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WH070SZ24SG2834

任务书编号

FS34020720240327号

标段名称

新建昆晋产业园10KV外线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WH070SZ24SG2834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富强路6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黄工  0553-596815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濡须路1#

联系人及电话

吕梅 1773032658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骄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类四级

投标报价

3938191.05

项目负责人(总监)

姓名:杨静

资质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232312573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海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类五级

投标报价

3947653.31

项目负责人

(总监)

姓名:黄鹏

资质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222210464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皖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类四级

投标报价

3955223.11

项目负责人

(总监)

姓名:夏鹏飞

资质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181905784

工期(天)

60

质量承诺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奖项

投标人:无

项目负责人(总监):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维克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未见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样本值单位:安徽维克特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骄华电力科技

有限公司、安徽海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皖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怀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科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新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钜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鹏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肥久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东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升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力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众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栢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基准价:3938191.05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主要资格一览表.pdf

安徽皖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投标报价算分一览表.pdf

安徽骄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海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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