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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许镇镇幸福路建设工程施工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4-07-2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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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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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6 08: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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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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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2024-07-26 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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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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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时间:

      2024-07-26 09:10:2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项目名称

南陵县许镇镇幸福路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

WH230SZ24SG2836(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40541号)

标段名称

南陵县许镇镇幸福路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WH230SZ24SG2836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工
0553-682842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3220

联系人及电话

罗涛、王芳
15955193323
1895538992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0725

定标备选单位一

单位名称

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费率(%

42242564.39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陶波

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72263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4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芜湖市湾沚区安奇驾校地块规划支路工程;

2.楚江大道至站东路延伸段工程。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定标备选单位二

单位名称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费率(%

41988511.94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荆杏平

证书编号:晋1142017201708235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4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校园市政工程一期工程;

2.环市北路西段(玉都大道)新建工程(第一段)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定标备选单位三

单位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费率(%

41894757.57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郭淮北

证书编号:鄂1422022202301026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4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通成路(铁仔山北麓-共和工业路)新建工程;2.光明高新园区科裕路(光明大道一十三号路)市政工程(施工)。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1.安徽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企业承诺书”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2.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没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份额小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70%)。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价:41978483.50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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