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新城商业街西侧支路品质提升工程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
信息时间:2024-10-11 13:52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1小时48分0秒
-
累计办理时间:
0天2小时32分0秒
-
代理录入提交
-
提交人: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10-11 11:22:13
-
提交用时:
0天1小时48分
-
-
招标人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10-11 11:48:3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7分
-
-
服务平台审核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10-11 13:52:37
-
办理用时:
0天2小时5分
-
项目名称 |
大桥新城商业街西侧支路品质提升工程 |
|
项目编号 |
WH071SZ24SG3066(任务书编号:FS34027220240237号) |
|
标段名称 |
大桥新城商业街西侧支路品质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WH071SZ24SG3066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
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施冬冬 1871531476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3栋220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涛、王芳 15955193323、1895538992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有色建筑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1284863.91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王颖 |
|
证书编号:皖234161612050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芜湖梦锦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1285227.09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章万金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22152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中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1283749.65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蒋巧妹 |
|
证书编号:皖234131457216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