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镜湖区“四好农村路”县乡村道日常养护工程(一标段)
信息来源:镜湖区
信息时间:2025-04-21 16:18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8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5-04-21 16:11:51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0分
-
-
市信息公示对比岗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5-04-21 16:18:5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8分
-
项目名称 |
2025年镜湖区“四好农村路”县乡村道日常养护工程(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WH020GL25SG0146 (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50119号) |
|||||||
标段名称 |
2025年镜湖区“四好农村路”县乡村道日常养护工程(一标段) |
|||||||
标段编号 |
WH020GL25SG0146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0553-387852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 150 米江北 |
|||||||
联系人及电话 |
仇恒欢 1885555060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18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辽宁圣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233630.15 |
|||||||
项目负责人 |
张晓东 |
|||||||
证书编号:辽2212023202403041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65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阿拉善盟云峰道桥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233663.06 |
|||||||
项目负责人 |
王飞 |
|||||||
证书编号:蒙215060806265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65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昌旭日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2243699.85 |
|||||||
项目负责人 |
戴毅冲 |
|||||||
证书编号:赣2362014201425894 |
||||||||
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365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a =85 2、基准价:Y值=2350447.16元,X值 =2232924.80元 3、样本值单位:江西高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通程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立昌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九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峰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鸿宇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东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