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繁阳镇2024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繁昌区
信息时间:2024-02-23 16:02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50分0秒
-
累计办理时间:
0天5小时56分0秒
-
代理机构提交
-
提交人:
安徽恒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理状态:
提交
-
提交节点:
2024-02-23 10:05:43
-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50分
-
-
业主单位确认
-
办理状态:
市财政采购科审核
-
办理时间:
2024-02-23 10:12:37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
-
市财政采购科
-
办理状态:
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2-23 16:01:37
-
办理用时:
0天5小时49分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0CG2024FW2793(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400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繁昌区繁阳镇2024年度枯死松树清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第5、7条款”现修改为:“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 1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 10000.00元 ),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2、原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4.机械设备要求中*注:上述设备为最低数量要求,不得减配,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不增加费用。投标人须提供磋商文件中需求的相 关机械的证明材料(自有须提供有效的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租赁的须同时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和该设备产权证明且该设备属于租赁公司)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修改为:“*注:上述设备为最低数量要求,不得减配,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不增加费用。投标人须提供磋商文件中需求的相关机械的证明材料(自有须提供有效的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2024年0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繁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5617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华亿小区6号楼101室
联系方式:13855310680、15255366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新群
电 话:13855310680、1525536687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