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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2024〕07号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2024-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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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工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公告

2024〕第7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租赁方式租赁许镇镇202403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租赁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
名称

积(㎡)

用途

规划指标

租赁
年限   (年)

开发

期限 (月)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支付方式

1

许镇镇202403地块

位于许镇镇龙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东至G205国道、西至规划建设用地、北至龙潭大道、南至新中湖路

 96350.48

工业用地

容积率1.2

建设密度40%

绿15%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7%       

行政办公及生活辅助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15%

 

5

12

275.2

275.2

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已根据该地块的土地普查现状和评估评价等指标,提出管理要求及技术设计要点,具体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用地清单》。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租赁,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member Login)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租赁公告和租赁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六、申请人可于2024422日至202452116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521163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时间定于:2024514800时至2024523153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租赁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租赁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不得增加股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挂牌租赁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的整数倍。

)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四)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土地租金。土地租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合同定金,合同签订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租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的金额,以每日0.2‰的比例进行处罚。

)土地开发程度

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净地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租赁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租赁文件和宗地现状;对租赁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租赁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租赁宗地后,不得以租赁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土地成交后,未按市县用地政策执行、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挂牌租赁须知、《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3-6820960

代办服务电话:0553-6834436

CA办理咨询电话:0553-2395701

 

附件:1.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2.致企业家朋友们的一封信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用地清单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422

附件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用地清单》(许镇镇202403地块).pdf

附件1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docx

附件2致企业家朋友们的一封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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