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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无为市
信息时间:2024-08-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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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自规告字〔2024〕16号
经无为市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年,万元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24-4 |
福渡镇大江路西侧,东郊公馆西北侧 |
67375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3且 >1.0 |
≤30% |
≥35% |
19300 |
9650 |
100 |
2024-5 |
无城镇襄安南路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侧 |
51181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 |
≤1.3且 >1.0 |
≤30% |
≥35% |
21300 |
10650 |
100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是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8日,到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STPBidder)进行。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首页指引登录系统,下载《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以及出让文件,并认真阅读。参与报名的申请人均视为自愿接受《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六、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hsggzy.wuhu.gov.cn/whggzyjy/)“服务指南”栏目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和“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
七、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8日17:00时期间,凭数字证书(CA)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报名资料进行报名。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4年9月18日17:00时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时间定于:2024年9月10日8:00时至2024年9月19日16:00时。具备竞买资格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按规则进行报价。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4-4号地块
(一)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二)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政府设定保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地块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成交后1年内缴清;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四)开竣工时间要求: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福渡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五)地块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投资强度:≥250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87587㎡且﹥67375㎡(其中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大于2%),地块建筑限高:≤36米,宗地的竖向界限:以+50米为上界限,以-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60米。
(六)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层数不低于二层;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备注: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七)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道路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
(八)住宅建筑阳台、架空层、架空连廊、停车位配建等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按《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调整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4]138号)执行。
(九)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市开展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办秘[2023]28号)文件精神,申报建设“第四代住宅”试点项目。
(十)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十一)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相邻市政道路在规划设计时需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在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十二)临路配建水冲式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80㎡,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城管局。
(十三)方案审批前所有公服配套设施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十四)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智能信报箱等。
2、2024-5号地块
(一)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二)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政府设定保底价,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保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地块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中按成交价款的20%自动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剩余部分保证金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土地出让成交后30日内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成交后1年内缴清;出让成交公示(不少于5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四)开竣工时间要求:
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无城镇政府交地,出让成交后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五)地块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投资强度:≥2500元/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6535㎡且﹥51181㎡(其中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面积比例不大于3%),地块建筑限高:≤54米,宗地的竖向界限:以+60米为上界限,以-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70米。
(六)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
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层数不低于二层,商业用房只可沿纬七路一侧布置;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备注: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最小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七)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道路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临路商业建筑外立面应采用干挂石材。
(八)住宅建筑阳台、架空层、架空连廊、停车位配建等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按《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部分规划审查指标和计容规则调整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4]138号)执行。
(九)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市开展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办秘[2023]28号)文件精神,申报建设“第四代住宅”试点项目。
(十)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纬八路不得开设任何形式出入口。
(十一)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线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相邻市政道路在规划设计时需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在建设时须作相应退让(相关经济技术指标仍按出土地出让面积核算)。
(十二)方案审批前所有公服配套设施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十三)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垃圾收集转运场地、智能信报箱等。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市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市无城镇二坝路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
联系人:宋云清、黄 磊
联系电话:0553-2532788
无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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